我国等级护理收费标准与其成本存在较大的差别,我们省执行标准为:
重症监护:
含24小时室内有专业护士监护,监护医生、护士严密观察病情,监护生命体征;随时记录病情,作好重症监护记录及各种管道与生活护理。每小时8元。
特级护理:
含24小时设专人护理,严密观察病情,测量生命体征,记物护记录,进行护理评估,制定护理计划,作好各种管道及生活护理。每小时1元。
Ⅰ级护理:含需要护士每15—30分钟巡视观察一次,观察病情变化,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,进行护理评估及一般性生活护理,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。每日8元。
Ⅱ级护理:
含需要护士1—2小时巡视一次,观察病情变化及病人治疗、检查、用药后反应,测量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协助病人生活护理,作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。每日5元。
Ⅲ级护理:
含需要护士每日巡视2—3次,观察、了解病人一般情况,测量体温、脉搏、呼吸,做好卫生宣教及出院指导。每日3元。
特殊疾病护理:
指气性坏疽、破伤风、艾滋病等特殊传染病,含严格消毒隔离及一级护理内容。每日20元。
气管切开护理:
含吸痰、药物滴入、定时消毒、更换套管及纱布。每日20元。
吸痰护理:
含叩背、吸痰、含一次性吸痰管,不含雾化吸入。以痰明显减少,双肺呼吸音清晰为一次,每次7元。
如此的标准与等级护理的内容要求极不一致,无法体现护理工作的价值,尤其在当令注重经济效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,严重挫伤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,大家所在的省执行的标准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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