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昨获悉一蹊跷案例:不做皮试就给患者输注头孢类抗生素(俗称先锋),其后患者变成植物人,可医疗事故鉴定称“未做皮试不违反医疗原则”。
去年12月,江夏区一家居委会医务室未做皮试,就给患者静脉滴注了头孢曲松钠。患者回家后呼吸困难加重,经抢救后变成植物人。
昨日,被告代理人、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游友安律师出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,其中称:根据人民卫生出版社《常用药物手册》和头孢曲松钠说明书,“医方未做皮试不违反医疗原则”。
据了解,打“先锋”是否做皮试,不光各家医疗机构五花八门,即使同一家医院的不同科室也不统一。协和医院一位护士长介绍,青霉素不过敏的不做皮试,有过敏史的则一定要做。市六医院西药房主任孙怡君坦承,打“先锋”要不要做皮试争议很大,该院要求必须做。
有关人士指出,打“先锋”要不要做皮试,国家并未出台“红头文件”。由于皮试涉及到皮试和药品两项收费,不便强行统一。但市护理学会名誉理事长曾本桂称,护士打“先锋”前要做皮试。
“先锋”是市民常用药物,要不要做皮试,考验着病人的输液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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