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公室今年来了三个实习生,一个是我的同胞、来自南京大学的“南君”,一个是香港同胞“香小姐”,另一位是来自卡尔加利的“卡妞”。三个来自三个不同的地方的人,待人处事截然不同,令我感触良多。
因为办公室紧张,这三名实习生都没有分到属于自己的办公室,只好和他们的主管共用一间会议室办公。
在大企业上班,忙的时候忙死,闲的时候快闲出病来。一旦没事时,我们有时便上网,或盯着屏幕,实际上是闭着眼睛在打瞌睡。上司只能看到我们的背,无法直接看到我们的眼睛是睁开或闭上。虽说上班时打瞌睡总有些对不起这份工资,但每个员工都这么做,我随大流也不算过分,或许还能说是公平的体现吧?劳逸结合嘛。
那三位实习生都没有这样的自由。因为和上司一块办公,即使没事,也得装出忙得要死的样子。有时实在没活干,便不断地找同事问问题,或干一些毫无意义的事。
有次开会,他们的上司便问:他们是否在意和上司在同一个办公室上班。“卡妞”当场就表示,她希望能有一些私人的空间,最好不要和老板在一起办公。“南君”则表示他丝毫不介意和老板在一起。当时“香小姐”不在场。但第二天她被问及同一问题时,当即表示她如果有选择的话,希望老板不在同一间办公室。
几天以后,老板就搬到另一间办公室去了。后来有次路过这三个实习生的“小天地”,发现一个在看影碟,一人在看小说,卡妞不知去向。
我真不明白为何“南君”要说他不介意和老板在一起办公。在中国大陆,老板仗势欺人,逼着员工说瞎话,只要顺耳的,不一定要真实的。那时的违心之言尚有情可原。今天到了加拿大,尚要如此满口谎言,难道是以为老板是白痴?连基本的道理都不懂?被迫奴颜屈膝与自愿撒谎讨乖还是有区别的。我对前者表示同情,但对后者鄙视。尤其当你的同事“卡妞”直言己见时,“南君”的话便显得有点卑鄙了。难道对老板的谎言可以当做客气和面子,对同事就不是一种冒犯与背后捅刀子吗?我们追求平等,希望得到同事、上司、下属与邻人的尊敬,如此违心的溜须拍马、污辱上司的智力、背叛自己的同事,只配得到鄙视与不屑。或许有人会辩称,南君只是讲礼貌,不愿当面得罪上司。那难道“卡妞”就应该被得罪?
从何时起,“礼貌”成了“懦弱”与“谎言”的挡箭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