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护士网 >> 护理频道 >> 护理理论 >> 社区护理
  青海省州两级医生晋升职称须在社区服务一年
青海省州两级医生晋升职称须在社区服务一年
www.china-nurse.com   佚名  新华网     

  新华网西宁4月10日专电(记者顾玲)从今年起,青海省、州两级公立医院的医生要晋升中高级职称,必须在城乡社区服务一年。这是青海省为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、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而出台的新规定。

  青海省卫生厅日前建立了省、州两级公立医院医生晋升中、高级职称前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服务制度。 这一制度规定,从今年起,凡是省、州两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生,必须到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服务满一年后,方可晋升中级、副高和正高级技术职称,已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仍聘用在岗的人员,每年必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服务不少于15天。

  同时,这项制度规定,对服务期间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;对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;对达不到规定服务期限的,单位不得推荐本人参加中级职称考试,亦不得推荐晋升副高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(责任编辑:泰雅)

推荐】【纠错】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
  • 上一篇文章:10名“洋护士”进武昌区黄鹤楼街社区
  • 下一篇文章:没有了
  •     没有任何评论
    护士网最新官方QQ群:31477950,38637929,33374104,欢迎加入!
    发表评论
     用户:    标题   
    用户登陆
     设为首页 | 加入收藏 | 广告服务 | 友情链接 | 网站地图 | 版权声明 | 付款方式 | 
    Copyright©2003 - 2008 RUNSUN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 追日公司 版权所有
    电话总机:010-51287092 67669458 邮箱:nurse@vip.163.com
    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芳群路11号太阳天地6楼606室
    经营性网站备案单位编号 [040536] ICP许可证编号:B2-200501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