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日起捷克、斯洛伐克、波兰、匈牙利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斯洛文尼亚等东欧8国及马耳他开始实施《申根协定》,并将颁发“申根签证”。
上海边检表示,上述9国经批准于2007年12月21日起正式加入申根协议。至此,申根签证协议国已由15国扩容为24个国家,分别是:比利时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奥地利、希腊、丹麦、芬兰、冰岛、挪威、瑞典、爱沙尼亚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波兰、匈牙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马耳他、斯洛文尼亚。
欧洲申根签证指的是,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会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证,可多次进出其会员国,无需另外申请签证。目前申根签证基本上已覆盖整个欧洲,仅中欧的瑞士及西欧的英国、爱尔兰还没推出对持申根签证的中国公民的免签措施。
上海边检提醒前往以上国家的中国公民在办理申根签证时应注意,首次签证以3个月短期签证为主,其他如居留、工作、学生和访问学者签证等,并不属于申根协定的范围,需要分别向前往国家的使领馆提出申请。前往以上国家应选择首站抵达国家或主要停留国家申请签证,若只前往某个指定国家,则须申请该国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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