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高院判决:因签证过期非法留美外国人可调身份
据美国《世界日报》援引美联社消息,联邦最高法院6月16日以五票对四票裁决,某些因签证过期非法留在美国的外国人,可以撤销其自愿离境协议,继续合法留在美国,设法调整身份。
这项裁决设法解决现行移民法两个条款的矛盾,而且基本上支持司法部拟议的、处理将来发生类似情况的移民,将如何对待的新规定。
现行移民法有一条款,允许签证过期的非法停留外国人同意自愿离境,以避免遣返。这样做的好处是,当事人将来再申请来美,等待期可以缩短。
移民法的另一条款则允许非法留美但后来情况改变的移民,向移民官员申请办理调整身份。但是,当事人必须留在美国才能提出这项申请。
本案涉及奈及利亚公民达答(Samson Dada),他1998年来美观光签证过期,仍非法留在美国。次年,他与一名美国女子结婚,并很快设法调整身份,希望取得美国公民近亲签证。但是,达答与他的妻子显然未能提供某些相关文件,导致移民官员拒绝发给签证。
达答后来同意自愿离境,以便比遭到遣返能更快重新申请合法来美。
最高法院主要厘清达答能否撤销他的自愿离境协议,以逾期居留的身份,继续留在美国设法调整身份,而大多数大法官认为“可以”撤销当初的协议。
纽约移民律师高泰认为,高院这一裁决为同意自动递解的非法移民提供机会,允许他们向移民当局提出要求,根据自身最新的条件申请重启旧案,或根据新获得的资格要求调整身份。
高泰指出,此裁决在整个移民问题杂乱无章的今天,提供明确的法理,是移民的好消息。
(责任编辑:泰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