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记录花去护士很多的时间,它是记录病人的病情变化、护士所做的护理,是一种客观的记录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,有一个很奇特的要求,就是护士的记录要和医生的记录一样。
比如一个病人和医生说他肚子痛有一个星期了,没有恶心,也没有呕吐。过了一阵子,护士去问他了,他说他肚子痛有10来天了,有时候会有点恶心。护士如实记了,医生也如实记了,这些都是病人亲口说的,但是上面来查了,一看这记录不一样,那不行,怎么办?重写,写成:肚子痛一个星期,没有恶心,也没有呕吐。
比如一个病人对护士说他有时候有咳嗽,没有痰。过了一阵子,医生去问他,他说他有时候有咳嗽,有一点点痰。护士如实记了,医生也如实记了,上面来查了,一看这记录不一样,不行,重抄,写成:有时候有咳嗽,有一点点痰。
自从医疗处理条例出台以后,这种情况就更频繁了。为什么护士的记录和医生的记录要一样,病人前后说的话也不能保证完全一样啊,这是任何一个人都会可能出现的问题。重写,又要花去那么多宝贵的时间,又让护士觉得反正我自己去了解来的病情到时候还有可能要重写,索性就去问问医生看,看他怎么写。然后管理者又发话了:有些护士太懒,自己不去问病史,去医生那里抄。
左右不是。
我只记录我了解来的情况,你记录你了解来的情况,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吗? |